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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公婆首付的房子,若是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2、离婚时不能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父母给子女购房款,一般情况下是认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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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公婆给,男方买的房子如果落户在男方名下属于男方一方的婚前财产。此套房产在你丈夫去世之后,应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关于第二套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应该是夫妻共有财产。在你丈夫去世之后房产的一半应该归你所有。房产的另一半应当作为你丈夫的遗产进行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系,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另一半房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父母给子女购房款,一般情况下是认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是明确指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那么就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1、宝山房子,产证登记在4人名下,属于四人共有。父母的份额,由其出资比例决定;余下份额,是夫妻共同财产,每人一半。 2、虹口房子,产证虽然登记在妻女名下,但也有你的份额。因为女儿是未成年人,对购房没有出资的,故如果是赠与,你女儿有份额;出于其他考虑(不是赠与),房产就是你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父母出资部分,是你的份额;剩余部分由夫妻均分或与女儿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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