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不具有销售资格,不能销售商品房,该合同无效。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
购房协议不需要盖房管局的公章,但是签订好的购房合同需要在房管局备案。网签的流程是: 1、购房者在确定了买房意向之后,经过购房者与出卖人双方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后,可以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即购房者同意,转让房屋所有权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商品房买卖不同于一般商品买卖,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认购、订购、预订协议,且协议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是房屋买卖关系成立不可或缺的形式要件。如果买受人已付房款,却只持有开发商出具的房款支付发票,并未与开放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买受人的购房行为仍将视为无效。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之前应取得《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或预售商品房的,属于违法行为;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销售或预售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出卖人(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购房者)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据此,若购房者不愿再购此房,应尽早起诉,解除预售合同。否则,若开发商在起诉前把预售许可证办出来了,预售合同很有可能不再被认定无效。若预售合同被认定无效,开发商应及时返还已收受的房款及定金,作为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承担因此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如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事实,还可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人已浏览
420人已浏览
493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