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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无法办理,开发商未给出解决方案

2024-11-30
如果开发商不给办预告登记,当事人可以自行向房管部门申请。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所需要件如下: 1.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1) 登记申请书原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 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2.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1) 登记申请书原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抵押合同原件; (4) 主债权合同原件; (5)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6) 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7) 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证明原件。 3. 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除提交本项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原件、他项权利证书原件、抵押权注销申请书原件。 (1) 登记申请书原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4) 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原件; (5)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转让合同中已有约定的除外)。 4. 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房屋,可以办理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1) 登记申请书原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4) 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5)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抵押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 5. 预告登记的变更登记: (1) 登记申请书原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4) 变更事实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 6. 预告登记的注销登记: (1) 登记申请书原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4) 证明预告登记的房屋权利终止的证明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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