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是户主签订的拆迁协议也有可能是有效的,这里必须要根据当时的情况进行分析,因为户主不一定就是房子的产权人,户主在法律地位上也根本就代表不了什...
如果户主是房屋所有人,不是户主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如果户主不是房屋所有人,而是户主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有效。住宅征收部门和被征收者根据本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户主是房屋的所有人,不是户主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如果户主并不是房屋的所人有,而所有人签订协议的,是有效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上》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如果户主是房屋的所有人,不是户主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如果户主并不是房屋的所人有,而所有人签订协议的,是有效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上》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如果户主是房屋的所有人,不是户主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如果户主并不是房屋的所人有,而所有人签订协议的,是有效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上》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