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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关键要看解除的借口可否合法正当。固定时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赔偿的计量方法是相同的。 二...
超过医疗期后仍然不能继续工作,可以解雇,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就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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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46第1款第5项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这一规定,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在公司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合同过期的公司不继续,当事人主张赔偿,公司不表示降低工资继续,自己选择不继续,就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不想继续签证,或者公司要求继续签证,不继续签证的话,有一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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