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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假天数。符合要求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128天,配偶享受护理假15天。国家法定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难产增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多...
1、工伤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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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7条。具体法规和法条如下: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产假天数。符合生育规定的夫妇,女性产假为128天,配偶享受护理假期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以上规定的假期。难产的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2、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社保基数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例如,每月2500元的工资,3个月7500元,生育医疗费补助金2500元,生育补助金合计10000元。
1、根据《关于调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一类区为1140元/月,适用范围为南京市市区(含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二类区为930元/月,适用范围为溧水县、高淳县。”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2、未发加班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病假工资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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