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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2、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3、取得《长...
申请条件:1。已婚家庭(包括离婚或丧偶的单亲家庭);2。取得《长沙家庭住房状况证明》;3。取得《长沙家庭住房保障收入认定证明》(包括《长沙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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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二种保障方式:一是实物保障方式;二是货币补贴保障方式。根据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规定,棚户区、片区改造中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可自主选择实物保障方式和货币补贴保障方式中的一种。其他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只能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一)一般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户口。具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2、住房。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3、收入。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保障收入认定证明》(含《长沙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或《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二)棚户区、片区改造等市级以上重点工程拆迁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或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确认单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2、除被拆迁房屋外,他处无房。3、年龄以法定结婚年龄为准。(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 (2)无房户(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及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3)低收入家庭:家庭收入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及我市具体情况确定。(注: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长沙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条件如下;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有长沙市城区长住城镇户口.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中偏低收入群体中家庭户(60岁以下),未婚居民(30岁以上60岁以下)无房户即历来无房产记录.或住房困难户.符合购房条件的省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除被拆迁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3:已经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待遇(含房改集资购买经济用房)的离婚人员原则上不能购买.离婚时对今后双方的住房问题应由双方妥善解决.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4:如居民离婚后确有特殊住房困难且离婚满5年以上,经严格审查批准方可购买.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5:年龄未满30周岁的离异丧偶未婚居民,一律暂不能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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