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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无需批准,但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建议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将辞职书邮寄到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门,在邮单上写明所邮寄的物品是“辞职书”...
以下就是最佳答案: 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选择工作的权利,任何公司和个人都无权阻止和剥夺劳动者选择工作的权利。根据劳动法中关于员工主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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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厂里不能这样。这是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及劳动部有关违反《劳动法》的处罚规定、办法等。其次,劳动者给用人单位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报酬。这是一种对价。而且应当按月以现金支付。如用人单位因效益不好则应当向当地劳动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或与劳动者协商同意延期,但时间不能超过合理的期限。如克扣工资则除要补足所欠的工资还加罚所欠金额的处罚。
按照新条例期间外出旅游,不能算。新《》第三章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因此,你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申请离职。 4、若您在未按上述规定私自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可以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公司损失的,要求以工资予以抵扣;但用人单位必须对相关损失进行举证,无法举证的,就不能直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5、《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6、因此,公司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无权扣你工资,你有权要求公司给你结算工资,不过建议你按照上述方式申请离职。 7、单位拒不支付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8、综上,您想辞急工会有扣除部分工资的风险,但是需要单位举证,否则无权直接扣您工资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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