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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上必须明确薪资待遇,工作岗位等,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一定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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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示劳动报酬,这是劳动合同中必备条款,也是避免劳动争议发生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工资的,可以之前已经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劳动者的工资。 调整岗位,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不想解除劳动关系的,可只请求支付工资差额。
1、劳动合同不明确薪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仍然不行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2、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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