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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通知》第十五条规定,主要包括: (1)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房屋。此时,作为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虽然已对所建房屋享有...
法院查封房产后,房产不能转让和抵押。被告有权利不到现场处理,房屋法院查封但是法院如果最后出对被告不利的判决,可能会涉及到依法拍卖被查封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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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纠纷中,当事人的房屋经常因与他人经济纠纷而被法院依法查封,在房产被查封期间,当事人对房产不再拥有使用权,给当事人的生活和房产交易带来诸多不便。那么遇到自己的房屋被查封,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房子如果已经被查封,欠债方想要要回房子,只能想办法筹款,偿还银行的贷款及利息等其他费用后,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只有解除查封后的房产才能进行正常的交易,否则无法过户。 查封会在不同情况下进行,一般有立案阶段的诉讼保全期、诉讼阶段、执行阶段。从立案开始直至强制执行前的执行阶段是可以继续居住的,强制执行阶段是不能住的。 至于是否强制执行,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是不允许强制执行的。当然,法院还会继续查封。 强制执行的主要处置方式是拍卖。
如果当事人没有进行登记,即登记簿上没有该项记载,登记机关就难以控制。法院预查封房屋的法律后果,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某个当事人实际上拥有房产、或即将取得房产所有权,但由于其尚未进行权属登记,司法机关就不予查封,显然又是不合理的。在该房屋进行权属登记前虽不能查封,但是可以在其登记时再予以查封。预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尚未进行权属登记、但将来可能会进行登记的房产进行的一种预先的限制性登记。预查封,是指对尚未在登记机构进行物权登记但又履行了一定的批准或者备案等预登记手续、被执行人享有未公示或者物权期待权的房地产所采取的控制性措施,即由法院制发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查封登记手续。
被查封的财产要保证具有担保物权、优先权的优先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的规定,对法院查封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其次,其他确权债权人与申请查封债权人具有平等的参与分配权。根据《执行规定》,债权人查封债务人的财产后,其他债权人如取得对债务人的金钱债权执行凭据,仍可以对该被查封财产参与分配。而这种参与分配应该是没有先后次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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