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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不得指使或者放任实习人员有下列行为:(一)独自承办律师业务;...
1、实习律师的限制在于不能独立从事律师业务。2、《实习律师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及指导律师不得指使或者放任实习人员有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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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人员因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未能履行实习协议而被中断实习,或者因律师事务所发生本规则第八条规定的情形而被中断实习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律师协会申请转到另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已进行的实习有效。律师协会同意实习人员转所实习的,应当为其办理实习变更登记。原律师事务所应当将转所人员的实习情况记录及评估意见移交新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
1、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 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对于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属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该物证的照片、录像,或对该物证的检查笔录等。 3、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 4、证据材料为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的,应当提供原件。 5、证据材料为视听资料的,应当提交未被剪辑、加工过的原始资料。 6、证据材料为证人证言的,若该证言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起关键作用,则作出该证言的证人为关键证人。关键证人应当到庭作证。对关键证人的证言无异议、或关键证人出庭确有困难且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可以直接提交书面证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一些规定》,以下事实当事人不需要证明(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和定理(三)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可以推定的另一个事实(四)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五)仲裁机构的有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经是有效公证文件所证明的事实。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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