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有生产企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取得转让收入后,要按规定缴纳转让环节的营业税及...
出租土地使用权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因此由此发生的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核算。 如上例的土地使用权为出租,每年租金100万,营业税率5%...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转让土地使用权包括出售土地使用权和出租土地使用权。出售土地使用权属于偶然发生的交易事项,因此出售损益通过营业外收支核算。例:企业转让某项土地使用权,账面成本2000万元。已提摊销500万元,转让收入3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0年,转让土地使用权计入按5%计算应交营业税。则:借:银行存款3000万累计摊销500万贷:无形资产2000万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50万营业外收入1350万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如果受让方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按该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如果受让方要改变土地用途的,按该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可以由出让方与原土地使用权人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再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2、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3、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4、作价入股。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5、合建。在开发房地产时,合建与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都属于一方出地、他方出钱建房的合作形式。6、赠予。赠予是用地人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移转给受赠人的法律行为。7、继承。在用地人是自然人时,用地人的死亡会使其继承人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5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