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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码头用地属于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中的S3交通枢纽用地。同类型的还有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港口码头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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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 2、民法典中物权编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债权性源于其权利产生上的连带性。农民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对价是按合同或发包人的意思完成承包指标,而不是单纯给付承包费。故依据联产承包合同,发包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标的物仍有很大支配力。 2、土地承包经营权债权性源于其内容欠缺物权法定,物权法定原则为物权法中的基本原则,是区分物权、债权的重要标志。物权法定不仅要求物权名称法定,还要求其内容法定,以保证物权之实。物权虽源于债权合同,但物权的内容应由法律予以明定,而非基于债权合同的条款约定。否则或是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明,或是不能发挥有益物权制度本身所要求的对不动产稳定利用的实质。我国现实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和保护均系于承包合同,此有悖于物权法定内容要求。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债权性源于其转让的有限制性。物权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物权人有权自主地转让其权利,而无须他人的同意或协助。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承包人将承包合同转让或转包给第三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不能擅自改变承包合同的生产经营等内容,否则转让和转包合同无效。”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方式完全是一种债权上的转让方式。 综上所述,在广大农村,农业用地是村民生产经营的重要基本资料。这种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按照税法规定,继承得到的农业土地使用权可以免征营业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可以对外转包。村民之间承包土地的,要签订书面的土地承包合同,并经过村委会同意。
1、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 2、民法典中物权编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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