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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
征收农村空闲宅基地的补偿方式如下: (一)货币补偿,即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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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农村空宅基地有两种方式: 向当地乡(镇)土地管理机构申请收回农村空宅基地使用权; (二)经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在村集体组织内部转让多余的空宅基地。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一、如果你家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原宅基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未超过地方标准,房屋倒塌未超过两年,可在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上重新建房; 二、如果你家房屋倒塌了两年以上,宅基地一直空着,那宅基地就不一定属于你家了,因为按国家政策规定,宅基地空闲两年以上,宅基地可由集体收回的。 三、如果你的宅基地已被收回的,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1.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2.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3.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如果你的宅基地没有被收回,村委会不同意你建房的,你可以要求村委会说明原因。 五、对于你的情况,建议你与村委会先协商,如果能够花点小钱解决问题最好,如果确实协商不成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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