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不按征地流程征地的行为肯定不合法,建议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通过法律手段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最近中央正在各省...
不按征地流程征地的: 1、先提起行政复议,在不服行政复议结果的情况下,再提起行政诉讼。 2、最近中央正在各省市进行违法强拆执法大检查,可以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征地必须依照严格的征地流程来进行,并且应该给予合理的补偿。如果程序不合理,您先看补偿如何,如果补偿不合理,您可以通过违法点启动法律程序,已到达合理的补偿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征地流程包括: ( 1)建设用地预审。 ( 2)发布征地通告。 ( 3)开展征地调查。 ( 4)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 5)组织征地听证。 ( 6)征地报批。把相关的材料报上级部门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4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