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房产权归单位所有,你爷爷对该房屋享有的只是使用权。对这个房屋来说,不是你爷爷的财产,你爷爷去世后是不发生继承的。按照相关规定,公房承租人去...
原承租人过世,其子女、配偶、父母享有同等继续承租人。大儿子与二儿子在继续承租权方面权利是一样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当给予变更。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的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一、原承租人的配偶; 二、原承租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居住时间长短); 三、原承租人的父母; 四、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居住时间长短)。 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上款规定书面确定承租人。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
公产房承租人已去世,未变更户主姓名,是可以迁移户成员户口的。在迁移时,你可以一并申请注销原户主户口,并申请设立新的户主。迁移不影响变更户主。
1,诉讼时效没有超过,但问题是你不能追究弟弟的责任 2,公房承租权的变更经过产权单位的同意即可,按照法律规定,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同住的人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你弟弟变更承租人合理合法,你没有权利追究他的责任 3,律师费用是根据案件需要和工作量大小确定的,每位律师的收费标准都不同,你确定了要委托哪位律师,可以咨询律师本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27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880人已浏览
6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