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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交诉讼费的法定条件:(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
可以的,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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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减免缓的条件是: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的,可以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或者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诉讼费减免缓的条件是: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的,可以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或者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你问的诉讼费减免的法定条件如下: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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