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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李某与王某结婚后不久,双方父母决定用积攒半生的血汗钱为这对小夫妻买套住房。经过两家商量后,李某父母出资120万,王某的父母出资80万...
(一)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自己子女名下,离婚如何分割。(二)一方父母婚后出资,登记在非出资方自己子女一方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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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 一、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房或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则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或出资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看此房屋登记在谁名下,如果登记在你父母名下则不属于你们的财产离婚不会分割,如果登记在你们的名下,那么则会认定为赠与或者借贷,这样的话,法院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分割磁房屋,同时会考虑你父母出资的现实而酌情分割,每周六是我义务咨询日,电话预约后可以来所详细咨询(免费)。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父母出资买房,如果是在结婚后购买的,离婚时对于该出资,按照约定进行分割。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表示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则为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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