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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你们应该尽快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我国现行法律自1994年以后不承认事实婚姻,要离婚必须补办结婚证。关于共同房产一般情况下要合理...
案例简介李某与王某结婚后不久,双方父母决定用积攒半生的血汗钱为这对小夫妻买套住房。经过两家商量后,李某父母出资120万,王某的父母出资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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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这种不动产,权属的确认以房管所登记为准,既然是登记在你父亲名下,那么就不算为你们的共同财产,离婚的话你妻子也就无权要求分割,但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你们支付的月供你还是要补偿你妻子的,你父母替你们分担了一半了,那么你还要补偿你妻子月供的四分之一。
孩子法庭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抚养状况及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多方面考虑进行判决。对于您父亲出资的一半资金购买房屋,就看这是婚前出资还是婚后出资,若是婚前出资,您父亲出资的应该属于对您的赠与,该部分可属于您;若婚后出资,那就是对你们夫妻的赠与,系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明确表示是给您的除外。剩余部分依据实际情况认定。
(一)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自己子女名下,离婚如何分割。 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最新规定,应当处理如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的规定内容。 (二)一方父母婚后出资,登记在非出资方自己子女一方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应认定为向双方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小夫妻两人名下,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进行财产分割时,一方会突然拿出借条来说明,父母的出资属于借款。 这种情况下,如果该借条上有双方的签字,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该借条是购房当时形成的真实借贷行为,那么应当作为借款处理。但是如果没有上述证据,仅有一方父母的当庭表示,借条不能证明其书写形成的时间,就不能排除赠与的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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