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用户授权与认证、使用审计、数据存储与管理、患者隐私保护和字典数据管理等基础功能,保障电子病历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用性...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用户授权与认证、使用审计、数据存储与管理、患者隐私保护和字典数据管理等基础功能,保障电子病历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用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电子病历系统是指医疗机构内部支持电子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访问和在线帮助,并围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而提供信息处理和智能化服务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既包括应用于门(急)诊、病房的临床信息系统,也包括检查检验、病理、影像、心电、超声等医技科室的信息系统。
医院感染监测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一)推荐的功能: 1.提供根据患者生命体征数据、检验结果、医疗操作、抗菌药物使用记录等数据自动筛查并综合判断住院患者疑似医院感染病例的功能。 2.对集中出现类似医院感染病例时,系统主动筛查并提示警告的功能。(二)可选的功能:疑似医院感染病例经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判断为医院感染确诊病例时,系统实时将患者相关信息反馈给相关医护人员的功能。提供医院感染病例的独立检索功能。
数据存储与管理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一)必需的功能: 1.支持对各种类型的病历资料的转换、存储管理,并采用公开的数据存储格式,使用非特定的系统或软件能够解读电子病历资料。 2.提供按标准格式存储数据或将已存储数据转换为标准格式的功能;处理暂无标准格式的数据时,提供将以私有格式存储的数据转换为其他开放格式数据的功能。 3.在存储的电子病历数据项目中保留文本记录。 4.提供电子病历数据长期管理和随机访问的功能。 5.具有电子病历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当电子病历系统更新、升级时,应当确保原有数据的继承与使用。 6.具备保障电子病历数据安全的制度和措施,有数据备份机制。(二)推荐的功能:1.以适当的方式保存完整医疗记录,能够以原有样式再现医疗记录。2.当超出业务规则规定的时限或场景时,禁止再修改医疗记录的功能。3.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信息系统灾备体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43人已浏览
1,648人已浏览
702人已浏览
3,1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