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产证上写的是哥哥嫂子的名字,曾也一起还贷了一年多,房子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嫂子是无权私自对房子进行处理的。夫妻已经离婚了但未对房子进行处...
1.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你是该房屋的所有者2.你可以拒绝你哥哥的要求3.如果做了公证,也是不起作用的。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转移是以房产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视情况而定。如果房子是父母给的且已经过户,视为赠与,是个人合法财产,在继承父母遗产时该房不作为遗产分割。但你死后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其可以享有继承权。
房产登记在你名下的话,不属于父母的遗产,不应作为父母的遗产进行分割。至于父母当时的出资,可以视为赠与、也可以视为债权,作为赠与的话,无需返还,作为债权的话,你返还当时出资即可。但是如果你们协商一致,愿意将这套房屋分割的话,那么按照现值分割。你哥哥的话,大可不必理会,说的直接点,他们对这套房子根本没有法定的继承权利,因为房子不属于遗产。
1、如果产权登记是户主,对方可以转卖房子,第三人在善意情况下取得房产,你只能根据购房合同要求房主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要求房主履行合同,因为房产已经出卖,履行不能; 2、如果你们签订的合同有效,即使对方死亡,也要继续履行,不会作为遗产,如果对方就这套房屋的继承产生纠纷,您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向法院申请作为第三人出庭; 3,不会先继承再过户的,建议你和房主签订书面的协议,载明对方死亡后房产不作为遗产,继续履行你们之间的购房合同并公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