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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利权失效后,当事人若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错过了专利法或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则可以在障碍消除...
专利失效后恢复专利权的方式是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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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主题不新颖、创造性或实用;外观设计专利主题不新颖或与他人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专利申请中的非法情况:说明书未完全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范围;专利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协商授权原则;不明确、不简明或者缺乏必要的技术特征;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的;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4、重复授权:两名以上申请人分别申请同一发明创造专利的,专利权授予第一申请人,即发明创造只授予一人(第一申请人)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不能取得专利权,已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还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对复审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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