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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积分入户申请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也就是说,每年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可以进行居住证积分和积分入户申请。为了更快地申请,申请人可以登...
积分落户成都的时间限制是每年的6月1日至7月31日。也就是说,每年只有两个月的时间申请居住证积分和积分入户。为了更快地申请申请,申请人可以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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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户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九条积分标准分数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一)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二)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第十条申请人在居住证签发地区(市)县政府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户。第十一条申请积分入户的,除提供第六条积分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符合第九条条件的相应认证材料。第十二条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第十三条积分结果公布后10日内,市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根据符合标准分数的持证人入户申请,按照积分顺序排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和居住年限依次排名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确定入户名单,并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示5天。第十四条申请人或者其他公民在居住证积分结果公开的,积分入户名单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核,实名举报或者投诉。人口服务管理部门受理审核申请,举报或投诉后,组织市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纠正经审核异议成立的,并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公布户籍名单。第十五条符合积分的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公布的入户说明提供相应材料,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在当年11月30日前办理户籍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成都积分入户申请材料—申请积分入户的五项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时,申请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申请积分资格,且两年内其积分申请不予受理;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高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第七条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持证人在本城(楼盘详情图库网友点评)区(包含锦江区(微博)、青羊区(微博)、成华区(微博)、武侯(微博微信)区、金牛区、高新区(微博))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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