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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户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九条积分标准分数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申请积分入户...
为应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都市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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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工作,购房满60平方米就可一家三口落户,这样的落户政策可能即将成为历史。昨天上午,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就《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和《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两个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如果这两个文件正式施行,那么南京实行10多年的购房入户政策将废止,取而代之的是积分落户。申请积分落户应满足5个条件根据《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二)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三)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四)累计积分达到100分;(五)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在当事人或者配偶符合天津积分入户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1、自2014年5月31日起,天津已经实行居住证积分入户政策,当事人在天津有房产的,只要居住证的积分在到当地的入户要求的,配偶也可以申请在当地入户; 2、关于积分入户的条件及要求,当事人可以参看《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津政发〔2015〕39号)第32--35条的规定。《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津政发〔2015〕39号):第三十二条申请积分入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三)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第三十八条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居住证持有人,其未成年子女符合本市子女投靠落户政策的,可以同时办理子女随迁落户手续。投靠或随迁落户的子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成都市户籍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法[2017]191号)和《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公发〔2017〕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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