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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女职工不得以其、怀孕、、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二)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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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哺乳假假期的相关规定: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具体如下: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请问3个月.6个月哺乳假工资,全部按本人基本工资加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放,会不会影响升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一年(包括法定产假)哺乳假期的,工资支付,职务(职场)津贴.省直津贴停止支付。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5、双胞胎以上的女职工,产后休息一年,产假以外的工资可以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支付。6、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也可以合并使用。双胞胎以上者的哺乳时间,单胎哺乳时间相应倍增。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7、婴儿满1岁后,被诊断为体弱的儿童,可以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8、被诊断为更年期综合征的女职工,症状严重,每月可以请1~2天假。9、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日)。10.实施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限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11、男女双方晚婚晚育的,男性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期。
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2、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3、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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