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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无论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都有明确的审判期限。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
司法鉴定是轻伤的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审结期限参考如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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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法院受理案件后多久开庭现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的。 2.①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 3.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法院会在这个期限内开庭审理。 4.鉴于目前法院比较繁忙,具体时间很难确定,建议你和法官沟通下,询问大体开庭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六个月以内宣判。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而一审简易案件是在三个月以内结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再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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