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哪个法院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
1、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票据支付地指凭票据付款的付款人的所在地。这里的票据,指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基本效能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 风险提示:票据纠纷一般是票据的发票、流转、承兑过程中,发票人、受款人(或者持票人)、付款人之间发生的纠纷。由于票据可以代替现金作为支付工具,提高货币流通效率,可以避免携带现金的不便和风险,成为安全可靠、迅速简便的汇兑工具,有些远期票据还可以起到调剂资金暂时短缺的作用,因此,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票据的使用日益广泛,在使用过程中票据纠纷也时有发生。
发生合同纠纷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因为在行使票据权利或者是票据法上的一些非票据权利而引起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的去处理这些问题。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当中规定票据的债务人也就是出票人也在票据还没有转让的时候的接触关系违法,双方不具备真实的交易关系以及债权债务关系。持票人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作为理由要求返还票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受理。 3、持有票据的人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力而事先行使追索的权利遭到拒绝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除了有票据法的第61条的第二款以及在该规定当中第三条所列情形之外,持票人智能够赞首先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恋而得不到付款的时候,才能够行使追索权利。 4、根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付款请求权利是持有票据人享受的第一顺序权利,追索产业是持有票据的人可以享受的第二顺序陈列,也就是在汇票到期之后被拒绝付款或者是具备票据法第61条第二款所列状况,持有票据的人可以请求背书人以及出票人和汇款的其他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索要所料金额以及费用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6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784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