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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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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人民法院诉讼费用办法》审查案件诉讼费用,根据以下原则确定①败诉者的负担。②双方当事人分担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确定双方当事人的分担比例。③当事人协商分担主要适用于调停解决案件协商由人民法院决定。④原告负责原告撤销案件,原告负担。
民事诉讼败诉方承担的费用有: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阁下,目前,我国只有商事仲裁规定,胜诉一方为仲裁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诉讼中无此规定,因此,作为被告一方完全胜诉(原告被驳回起诉或驳回诉请),原告自行承担诉讼费,但被告因诉讼支出的费用或承担的损失,无法由对方承担。这在原告存在恶意诉讼的情况下,对被告确实不利,我国新民事诉讼法中,将对恶意诉讼作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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