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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可以退房: 1、延迟交付的房屋超过约定期限。 2、开发商缺乏有效的文件和批准,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 4...
1、延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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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商品房预售人(开发商)必须已经向政府主管部门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持有《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房地产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需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预售人方能预售房屋。 4、商品房预售人(开发商)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5、商品房预售人(开发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6、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工程的建设。
商品房交付条件分为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1、法定交付条件的法定交付条件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应具备的交付条件,即商品房应取得单体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和规划、消防、人防、燃气管道、电梯等专项验收文件,最终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2、约定的交付条件是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条件,如毛坯交付或精装修交付、进口电梯或国产电梯、住宅区配套设施等。对不具备交房条件的商品房,购房人可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商品房退房的情况有: 1、出卖人擅自将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的;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 3、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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