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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是主要责任吗?如果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你不是主要责任,当时是可以申请认定工伤的。请问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一般公司应该在一个...
1、作为交通事故赔偿,肇事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后续治疗费、被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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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因此,上在工作期间出事故的,可以要求肇事者和公司赔偿。职工受企业领导指派出差联系业务,属从事本单位的工作,外出期间应视为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有无责任或责任大小,只要不属自杀、自残行为,都应按照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赔偿原则进行工伤认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应和上下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同等对待。受单位指派到汽车制造厂联系业务期间,违章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显然是不对的,自己也身受其苦,但主要是因急于办理业务,不存在自杀、自残的可能性,到外地不熟悉环境也是一个客观因素,因此,对这种情形也应认定为工伤。
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应向肇事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村委会作为受益人应当适当予以补偿。村委会属于群众自治性组织,村委会干部与村委会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到区政府开会回村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向肇事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村委会作为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三)》浙高法民一〔2015〕9号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聘用人员,双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其与聘用人员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十五条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您作为公司员工,由于执行工作任务而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您具有过错或者重大过失比如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那么公司在对外赔偿之后有权找您追偿; 2.您是否受到了人身损害呢?如果有,而且是在上下班途中或者是由于执行工作任务才发生交通事故且您不是主要责任方,那么您可以申请工伤待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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