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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地点,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9:30到11: 30,13:30到16:30。 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
一、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他人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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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证办理的流程:一、房屋租赁双方需要提供的证件: 1、出租人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员房屋使用证;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1)、(2)款规定的证件外,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2、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 (3)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二、办理房屋租赁证的具体操作程序: (1)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上述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将《房屋租赁合同》逐条进行填写,双方签定盖章后,送交申请单位; (3)区房地产市场派员对租赁房屋进行实地察看、评估; (4)发给《房屋租赁证》; (5)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
下面从两个方面为大家介绍二手房合同公证的办理程序。 1、什么是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可以保证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完善合同条款,保障《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房屋管理法规的贯彻执行,预防、减少房屋买卖纠纷,维护房产市场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制止欺诈、强迫或高价倒卖房或以卖房为名变相买卖土地等违法行为发生。 2、办理二手房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申办二手房合同公证,应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提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可委托他人代理,但代理人应提供授权证书。委托人不在本地的,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如果申请人居住国外,要提供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代理,并提供来往书信。 (2)房产所有权证。 (3)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 (4)房屋买卖合同草稿。 (5)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 (6)如果是单位买房或卖房,就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7)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需携带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流程如下: 1、到服务台表明“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窗口等待叫号。 2、窗口要求出示自带的房屋租赁合同,然后填写一份表格,上缴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到窗口等待。 3、从窗口领取《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 如果审定合格,缴纳费用,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如果审定不合格,详细询问并记录需要补充的材料,准备下次再来。 4、7天以后,到服务台表明“领取7天前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窗口等待叫号。 5、向窗口出示收件收据和身份证原件,签字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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