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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办理落户手续后,应当依法继续参加社会保险。人力社保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建立协查机制,进行跟踪调查,违反有关规定的,取消其...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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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积分落户条件:因为落户人数是有限的,所以每年会根据积分的排名进行选择落户,分入户指标计划,会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并于每年6月、12月公布积分入户人员名单。
从2014年5月31日起,天津停止将蓝印户口转为红印(常住)户口的相关政策,不能办理购房入户,实行居住证积分入户政策。符合申请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按照网上报名预约时间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点申报积分。
全国各高校毕业生凡是具有以下四种情况的同学,可随时与本人联系办理档案存放,落户于天津市等各种服务: 1、本人准备出国留学或国外工作的同学,但不愿意将本人档案、户口迁往原生源地; 2、本人准备报考研究生(学校地域不限),但不愿意将本人档案、户籍迁往原生源地; 3、本人已经找到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解决不了存档、落户,又不愿将本人的档案、户口迁往原生源地(用人单位地域不限); 4、本人尚未找到用人单位,学校派遣时间已将近,并愿意继续在天津发展,不想将本人档案、户口迁往原生源地(例如:留津报考公务员,在外企寻求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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