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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名字改为老婆的名字是否影响夫妻共有财产权益?

2024-11-07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屋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并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夫妻双方想要拥有房屋所有权,那么在离婚时,可以进行评估并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想要房屋,那么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拍卖并进行分配。 然而,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不动产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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