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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屋所作的财产处理,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等条款构成离婚协议的整体,关于房屋归子女所有的约定是依附于双方婚姻关系...
离婚房产分割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无偿赠与,但如果分割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婚前房屋,则属于个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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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只是对共有房产的一种分割和分配,不属于赠予。赠与是指,将自己拥有所有权的财产无偿赠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与房产常常发生在父母与子女以及其他亲密亲属之间。但是在夫妻关系中,若房产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就不属于赠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财产已赠予他人,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赠与一旦生效,所赠与的财产就成为了受赠人的合法财产。当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已赠予他人,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赠与一旦生效,所赠与的财产就成为了受赠人的合法财产。当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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