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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在公司工作十年,现在能获得补偿吗?

2024-12-04
在员工连续工作超过十年后,如果需要解除与员工的劳务关系,用人单位必须向员工支付其薪酬待遇的10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仅因非正当理由强制解除与员工雇佣关系,则需要支付赔偿金。根据相关规定,赔偿金发放办法是,每完成一年的服务期,便需要支付给员工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如果员工已经度过了长达十年的辛劳岁月,用人单位应支付20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具体事宜可以参考以下两点:首先,经济补偿金的发放依据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每达到一年的时间,就有权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如果工作时长未达半年,则按照半年来计算;如果是不足6个月,则只须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所谓“月工资”的定义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其中包含了应得薪资的所有项目。另外,如果员工是因为违反公司规定而被辞退,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额外的双倍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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