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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职工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承担,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赔偿项目有: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湖北标准):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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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月×本人工资2.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个月×本人工资5.住院期间护理费:?天×120元/天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天×30元/天7.交通费:300元8.医药费: 9.鉴定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也是各9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如果是交通事故受伤后鉴定为九级伤残,则按如下公式计算:(2014年度湖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20年*20%。如果是工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则可获得如下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的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可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为:20个月的统筹地区2014年度职工月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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