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无正当理由未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的,由所在单位、基层组织或者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批评教育,...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教唆、诱骗、胁迫、纵容或者包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二)歧视、侮辱、体罚、虐待、遗弃、买卖未成年人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抚养义务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嘎查村民委员会或者公安机关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用工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法使用、不执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违法行为。
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有关部门、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做好未成年人的矫治、帮教和法律援助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9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4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