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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
契税和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契税的缴纳时间,依据《契税暂行法令》第8条规定:契税的交税责任产生期限,为交税人签定土地、房子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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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先交纳契税和维修基金,契税和维修基本是在办理房产证时候缴纳,缴纳契税的规定标准是: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减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均按照3%的税率征收契税。
维修资金缴存标准: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契税:缴纳比例为3%。根据契税政策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此优惠政策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1、维修基金的使用时间和条件1。专项维修基金全部收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2、共享。公共设备保修期届满;3、涉及物业管理区域或整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同意,并经部分占建筑总面积2/3以上、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2、维修基金使用程序维修资金转让给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所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处理:1。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维修更新改造项目提出应用主张;没有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业主提出应用主张;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通过应用主张进行讨论;3、物业管理公司可能有关业主组织实施应用计划;4、物业管理公司可能有关业主持有相关资料,并要求当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支付;5、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用账户管理银行宣布转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6、专用账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让给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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