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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租房物业管理费标准在法律上未明确规定,公租房的住户享受物业服务的,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 2.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
招标公告是招标单位或招标人在进行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工程建设、合作经营或大宗商品交易时,公布标准和条件,提出价格和要求等项目内容,以期从中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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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则可以开始着手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了。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应实行方式。具体的招标程序是: 1、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2、发布招标公告或通知; 3、编制招标书。包括招标的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管理内容,对招标的有关说明,物业管理考核标准及奖罚措施,投标开标时间; 4、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 5、投标申请书的报送; 6、开标,定标; 7、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持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并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后方可营业。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向租客收物业管理费的法律依据就是《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当地人民政府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或类似的文件,各个地方有所不同)也有规定。而廉租住房等物业使用人与政府管理部门都有签房屋租赁协议,合同一般也有交物业费的约定。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为低保户,或无房户提供住房,而这些房子都委托社会上的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物业公司是独立的经济实体,提供服务,肯定要收费,但其收费标准都必须经物价部门审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保障性住房(也就是廉租房等)就是属于政府指导价。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地方性法规,比如厦门市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件》的第三十六条规定“社会保障性住房住户应当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补助,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给予补助。”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管理用房如用于其他用途,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物业公司擅自出租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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