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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
国家有关部委下发通知,推出五条措施进一步推进房地产调控,要求地方立即制定实施细则,已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根据最近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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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这一通知关于购房的限购范围升级至“全市”及“所有户型”,同时对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在现行限贷政策的基础上,对于拥有住房和贷款不同情况的居民,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提高至不低于40%、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提高至60%、70%。 3、但是,对于四类高层次人才无需个税或社保证明4类需购房的非本市户籍的高层次人才,按非户籍居民家庭标准执行购房政策,不需要提供纳税和社会保险证明但需由市人社部门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
限购: 1.杭州户口:家庭,名下杭州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限购。 单身,名下杭州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限购。 2.非杭州户口:在杭州无房,且3年内有连续缴满2年社保或者个税,补缴不算,缴满有购房资格。否则无。 限贷:(认房,又认贷):即有房,或有房贷记录(二者有一首付6成,商贷、公积金首付比例同) 备注情况:非杭州户口,外地有一套房,无贷款记录。商业贷款,首付3成,公积金贷款首付6成。 非杭州户口,外地有两套及以上房,有贷款记录。两套在贷,不可贷款,需全款。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对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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