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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如卖方在收取买方价款后,不愿意为买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经买方请求...
首先,你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按时交房并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卖方现在提出涨价不卖或者卖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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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房客属于弱势,你提出希望提前让其他人看房,并谈到租掉商谈不冲突的入住时间。而你的房子租出去,在短期内房客是否能找到合适的房子,这是房客必须考虑的问题。房客作为弱势群体,自然希望能够在租金相对不涨,条件也不致降低的情况下找到新的租赁房。与其等到房子被租出去仓促看房搬家,不如早点选好安身之所,尤其在新年到临之际,不至于落到流落街头。所以希望你理解。 2问题已经产生,如果要对方承担责任,在租赁中无论何方违约,违约金大致相当于一个月的房租。在你们的问题上,你和租客都有责任,所以,公平的做法是你们各承担一个月租金的损失。 3现在你们和谈,把房子交接,及时租出去,可以降低损失。 什么时候协商都是最快捷的方法。 作为有房一族,希望你不致于因为短期损失而进入漫长的诉讼程序。
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你的这种情况不得对房屋进行转卖,建议协商处理吧。
一是协商,找到一个双方都满意的利益点来处理;二是,如果此房不是一般的商品房,根据国家政策不能出卖的话,则你与他达成的买卖协议是无效的,你可采取让单位出面收回房屋,再交给你。此时,你应返还其房款并负担在此期间的银行同期利息;三是,如果你已经将房屋更名给他人了,则处理起来会有很多麻烦。四是,如果合同没有无效的情形,只是你后来想悔约,此时你的要求不会实现。因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实际操作需要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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