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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1、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期限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
土地未投入使用不需要纳税,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开发使用的,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自合同约定交付土地之日起下个月纳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下个月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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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的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因此,如果以房地产投资出资,参加投资者的利益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用房地产投资出资,收入固定利润的,需要支付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房地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征收固定利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准》(国税信[1997]490号),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征收固定利润的,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按照服务业的税目征收营业税,即获得的固定利润按5%的税率支付服务业-租赁业的营业税。此外,提醒广大纳税人,缴纳营业税后,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应一并申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191号)的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因此,如果属于以房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如果属于以房产投资入股,收入固定利润的,那就需要缴纳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函[1997]490号)规定,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将场地、房屋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征收营业税,即按取得的固定利润按5%税率缴纳‘服务业—租赁业’营业税。另外,提醒广大人,缴纳营业税后,其、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应当一并申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土地未投入使用不需要缴税,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开发和使用的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出让或转让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自合同约定交付土地之日起次月缴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次月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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