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它的义务是为你找到接收单位,你的义务是履行好工作职责; 2,你和工作的公司,仅仅是劳务关系,仅仅有支付...
1、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除工伤、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费用外,其余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 2、社会保险法并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公司上班的,用人单位是应当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的,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劳务派遣不可以不买社保,只是不是由用工单位买,是由劳务公司买。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可以将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一起投诉到劳动局。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3人已浏览
332人已浏览
1,095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