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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纠纷是否可诉,有何依据?可诉。 下列司法解释中的“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不就是指是工龄嘛,如果不可诉,那么何必分担举证责任?法院不受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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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纠纷;(3)关于除名、辞退、辞职和辞职的争议;(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予受理案件的裁定书,然后向上级法院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通常情况下,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机制采取的是“一调一裁两审”制。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也可以不经协商或者调解直接提出仲裁申请。如果这些方式都不能解决问题,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仍然不服判决的,可以上诉至上一级法院。也就是说,劳动争议类案件,未经过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委所在地的地域管辖有所不同:用人单位注册地及劳动合同履行地位于北京城六区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仲裁委管辖;用人单位的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城六区,而是位于远郊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本市而注册地在外埠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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