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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规章知道只要是经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同时又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就应该是合法的,但是必须是在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明确...
对于上班迟到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规定,如果长期上班迟到的情形,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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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无故迟到多少次解除合同需要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如果公司职工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一年迟到五次解除劳动合同,表明一年迟到五次已经达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度,那么出现该情形时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回答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劳动者不再去原工作单位工作,也没有通知原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管理人员也没有向劳动者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或用人单位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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