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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内,如果员工不符合聘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员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事实,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无...
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你自己看下属于哪种情况,如果该补偿你却没有,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讨回属于自己的利益 第一种、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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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辞退有否补偿的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并没有包括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情形,因此没过试用期是不能要求补偿金的。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无过错性辞退,有补偿。补偿标准是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每届满一年,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被过错性辞退的,则没有补偿;如果是被违法辞退的,则可按补偿标准的二倍获得赔偿金。
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而无需任何理由。 用人单位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的规定,解除与试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但前提是,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具备录用条件。否则解聘决定无效。所谓试用期必须是劳动合同约定了的,才有可能存在试用期。 如果与单位并无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试用期的约定,这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按照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下,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解决劳动关系。 如果是单位要求解除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若单位没有支付,可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求单位再加付50%的补偿金,这样实际上是1.5个月的工资了。 若单位支付的加班费不符合法律规定加班费应当是平时工资的1.5倍,可以要求单位补足加班费,按照规定,还可以要求加付所克扣加班费25%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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