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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开发人员辞职后可以不再从事相关工作吗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2022-02-27
我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工作.在与单位签定的合同中有一条,规定我辞职后三年不得再从事相同工作或在其同行业中就职.你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企业和你签订的相关的保密条款是有效力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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