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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擅自降薪,被迫书面提出辞职,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一、在公司工作十几年了,基本都算的上是老员工,认为只要离职就可以从公司获得补偿。 其实补偿分两种情况,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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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降薪的处理方法:企业单方降薪显然是不合法的,按照法律规定最好采取协商降薪,由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降低劳动报酬,必须征得员工同意,这种方式属于属于你情我愿,不会存在法律风险,但用人单位在操作过程中需保留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书面证据。 2、重新岗位分析组织架构调整后出现的工作内容重叠,公司和人事部门必须要就目前的岗位作出分析,保证岗位现状是适合调整后的组织架构的。 3、修订岗位职责员工工作内容重复,应该完善和修订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看看之前两个人的工作可否合并成一个人的;或者还有必要继续保证两个萝卜两个坑的,那么在工作内容分配上做好功课。 4、员工分别谈话公司有权进行组织结构调整,调整后也可以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但是不管是岗位调整还是薪酬调整的前提条件是要征得员工个人的同意,公司不能单方决定。案例中人事部门应该及时上报领导公司需要安排和员工分别谈话,对已经生成的新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等倾听员工的意见,即便员工没有决定权,但是充分给予尊重,前期协商到位,能同意降薪当然最好,不能同意的协商调岗事宜,总之征得员工同意,并且建立相关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签字确认才是正道。
1、沟通协商解决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不管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是不发工资,都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给公司和个人留有余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妥善处理。 2、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通过与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交涉,沟通协商不成,那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维权需要自己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或者是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公司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要将劳动者辞退的,如果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此时,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当履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2倍作为赔偿,即:在劳动者工作不满3个月时,除给劳动者应得的实际工资外,还应给劳动者一个月的赔偿金。(1)《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依据第37条自己主动在试用期内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单位依据第39条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金】。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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