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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怎么算,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
土地使用权面积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登记的面积为准,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除楼房总建筑面积×楼房占地面积。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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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堂林老师为您解答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7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国家税务局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文件规定:六、关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关于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问题的通知》(国土〔1988〕189号)文件规定:3.各级税务部门,对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的确定,应根据《条例》规定的精神,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测量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尚未组织测量的,以政策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或土地管理部门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属资料所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或土地管理部门尚未提供土地权属资料的,暂以纳税人(土地使用者)据实申报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今后随着土地使用权申报、登记、发证和地籍测量工作的进展,再作相应调整。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如未组织测量也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企业可以先据实土地面积申报,等土地使用证下来后再作调整。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土地使用权面积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登记的面积为准,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除楼房总建筑面积×楼房占地面积。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在《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对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这样理解的:1、纳税人的土地用于自用经营的,按照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作为计税面积;2、纳税人没有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或者实际占用的土地比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大,则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面积;3、纳税人的土地用于出租的,按实际出租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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