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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城市生活津贴的条件:1。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津贴。2、城市居民申请享受最低生活津贴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
1、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区县农村生活津贴标准的,属于保障范围。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和子女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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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淮北低保农村标准2017年申请按照下列流程申请 1、家庭成员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或者由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申请的需出具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地办事处审核不管通过与否,给予通知。 2、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月将最低生活保障金直接发放到户。
2018年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2、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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